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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交易过户费将正式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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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穗拍卖有限公司 2007-10-18 10:4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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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24日,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召集全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厂家和国外的二手车经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二手车新办法通气会,四部委首次透露了二手车经营权放开后的二手车经营税收政策。从10月1日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取消二手车交易过户费,同时规定各经营公司分类纳税,这引起了在场来自全国的二手车经营者一片哗然。
二手车过户费取消
在9月24日开幕的为期两天的首届二手车论坛上,由国家四部委联合召开的二手车新办法通气会成为论坛的焦点,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琳宣布二手车市场取消过户费成了整个会议的开场白。过户费是旧车交易市场赖以生存的主要收入,因此一时间现场哗然一片,来自全国的140多家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公司的负责人纷纷交头接耳。
四部委在会上的相继表态让持续了二十余年的过户费成为了历史。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部门规定二手车属于特殊商品,只能在规定的二手车市场内交易,由二手车市场做出强制评估,涉及车辆产权的过户理所当然就有了过户费。但即将在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由于个人直接交易不存在增值部分,因此现有的2.5%过户费在新《办法》的框架下,已经没有了存在的合理性。
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陈琳表示,在过户费取消的同时,建议全国各旧车交易市场以对场内经纪公司每辆车收取服务费的方式来维持正常的市场运营。
强制评估土崩瓦解
据记者了解,旧车过户费是与目前旧车交易中的强制评估直接联系到一起的。强制评估价不同于成交价,成交价是旧车实际的销售价,而评估价是市场为收取过户费而做的强制评估价。具体流程是消费者在买到车后到旧车市场交易大厅过户时,市场管理人员会重新给这辆车做评估定价,在评估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过户费用。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到旧车经纪公司处买车或卖车,双方在车辆成交价格的协商中会考虑过户费谁付的问题。随着过户费的取消,旧车市场的强制评估体系也将土崩瓦解。但为避免二手车交易过程的坑蒙拐骗现象,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将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旧车评估作价,供交易双方参考,但除属国有资产的以外,不得强制评估。
经营税收政策露脸
除了取消过户费,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增值税处处长刘浩天还首度宣布了二手车经营税收办法。二手车经营公司包括二手车经销公司、二手车经纪公司和二手车拍卖公司。经销公司可以直接进行旧车的买卖活动,因此需交纳2%的增值税;经纪公司从事的是中介活动,不需要交税;而拍卖公司因为在受委托时收取了佣金,因此应该交纳4%的增值税。
对税务总局公布的税收政策,反映最强烈的是旧车拍卖公司。根据税务总局目前的规定,拍卖公司每拍一辆车需交纳拍卖车价4%的增值税,几乎没有多大的利润空间。
此外,根据商务部此前对8月31日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所做的解释,二手车经纪公司也能进行二手车的直接买卖,只是不能开具销售发票。这样经纪公司在从事与经销公司一样的买卖活动的情况下,经纪公司不需要交税,经销公司却要付出销售车价2%的税收。业内人士称,政府相关部门对二手车经营主体界定不严,将很容易让二手车经纪公司钻空子逃税。
相关链接
10月起济南启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记者从济南市国税局获悉,近几年,二手车交易快速增长,为适应二手车交易方式的变化及强化税收征管,济南市国税局决定于2005年10月1日起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为规范发票的开具和减轻纳税人负担,济南市国家税务局还研制开发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系统,届时将免费为纳税人提供使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启用后,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销售、中介和拍卖二手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将结束一些二手车经纪公司逃税现象,改变以往正规的经营公司和拍卖公司在价格上很难与其抗衡的局面,使竞争环境逐步走向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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